山東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環保廳日前聯合出臺《山東省黃標車“黃改綠”補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車主自愿對在本省注冊登記并滿足相應技術改造條件的在用柴油黃標車實行“黃改綠”的,政府予以補貼,改裝價格由市場決定。《辦法》自2014 年9月1日起施行,2016 年1月1日廢止。 據了解,黃標車“黃改綠”,是指對部分車況較好、殘存價值較高的國Ⅱ標準柴油黃標車,通過加裝尾氣凈化裝置,使其顆粒物排放達到國Ⅲ以上標準的綠標車水平,同時換發“黃改綠”環保檢驗標志的黃標車治理改造方式。 山東省環保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提出具有“黃改綠”工作業績的改裝企業推薦名單,并由其向社會公布各種車型的改裝價格,改裝企業在全省合理布設改裝作業點。 自愿進行“黃改綠”的黃標車車主,經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測,排放達到環保標準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黃改綠”環保檢驗標志,財政部門應及時發放補貼。 按照“黃改綠”的改裝價格,政府和車輛所有人各承擔 50%。政府承擔的補貼資金,由省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負擔。 山東省指出,六類黃標車“黃改綠”不享受補貼政策,即按照省政府規定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級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強制報廢日期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的黃標車;已享受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黃標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依照強制報廢車輛處理,不享受補貼;不在省環保部門向社會公布的可進行“黃改綠”的車型范圍內的車輛。 “黃改綠”補貼管理納入山東省黃標車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統。山東省環保廳修改系統編程,相應增加“黃改綠”補貼申報、審核和發放管理功能,明確工作流程,并在網站發布。 電話:400-818-9757 地址:濱州市黃河十八路與渤海三路交叉口西南角 |